根据宁波市医疗保障局《宁波市医疗保障局转发<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>的通知》甬医保发[2021]50号文件和宁波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《关于做好医保目录调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》甬医保中心[2021]28号文件精神,我院调整的医疗服务内容概括如下:
1、中医门诊辨证论治费纳入医保支付。国医大师、全国名中医、省国医名师、省级名中医院按规定收取中医门诊辨证论治费。取消国家、省级名老中医门诊诊查费加收;主任中医师、副主任中医师、其他中医师普通门诊按规定收取中医辨证论治费外,允许同时收取门诊诊查费。
2、明确中药饮片支付标准,各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国家规定的中药饮片加成政策。定点零售药店承接医疗机构中医处方应执行相同中药饮片加成政策。
宁波市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试行价格表
项目编码 | 项目名称 | 项目内涵 | 计价单位 | 价格(元) | 分类 |
48000000500 | 普通门诊中医辨证论治 | 指由主治及以下中医师在中医普通门诊提供的诊疗服务。不含诊查费 | 次 | 10 | 甲 |
48000000501 | 副主任中医师门诊中医辨证论治 | 指由具有副高职称的中医师在中医中医专家门诊提供的诊疗服务。不含诊查费 | 次 | 15 | 甲 |
48000000502 | 主任中医师门诊中医辨证论治 | 指由具有正高职称的中医师在中医中医专家门诊提供的诊疗服务。不含诊查费 | 次 | 20 | 甲 |
上述调整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试行。
宁波市华慈医院
2021年12月31日